内蒙古财经大学消防安全评定及消防设计服务项目结果公告
2024-11-29
内蒙古财经大学消防安全评定及消防设计服务项目结果公告
发布时间:2024年11月29日 一、项目编号:NMGZCS-G-F-241090二、项目名称:消防安全评定及消防设计服务项目三、采购结果合同包2(消防安全评定):
供应商名称 | 供应商地址 | 评审方法 | 是否价格扣除 | 中标(成交)金额 | 评审总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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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|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检测试验中心大楼6层 | 综合评分法 | 否 | 2,048,000.00元 | 89.07 |
合同包2(消防安全评定):
服务类(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)
品目号 | 品目名称 | 采购标的 | 服务范围 | 服务要求 | 服务时间 | 服务标准 | 金额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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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2 | 其他服务 | 消防安全评定 | 内蒙古财经大学两校区教学用房、办公用房、综合用房、学生公寓及附属配套用房等,总 建筑面积约301190.15平方米的19栋建筑的建筑防火、建筑防爆、安全疏散及避难、单位消防设施设备 、消防供电、电气安全、灭火救援设施、其他消防设施设备及二次改造等方面进行整体项目消防安全评定。 | 1、评定范围:内蒙古财经大学两校区教学用房、办公用房、综合用房、学生公寓及附属配套用房等,总 建筑面积约301190.15平方米的19栋建筑的建筑防火、建筑防爆、安全疏散及避难、单位消防设施设备 、消防供电、电气安全、灭火救援设施、其他消防设施设备及二次改造等方面进行整体项目消防安全评 定。 2、评定工作内容:收集项目相关资料;编制合理可行的评定程序及评定方案;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; 进行现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及联调联试工作;出具项目消防安全评定整改意见;出具消防设施设备检 测及联调联试整改意见;与建设单位沟通并详细说明整改意见内的具体内容;配合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完整消防现场整改;整改完成后进行复评及复检工作;复评复检合格后出具消防安全评定报告直至通过 专家评审并取得建筑消防准予使用得所有内容。2、评定工作内容:收集项目相关资料;编制合理可行的评定程序及评定方案;进行现场评定工作;进行 现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及联调联试工作;出具项目消防安全评定整改意见;出具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及联 调联试整改意见;与建设单位沟通并详细说明整改意见内的具体内容;配合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完整消 防现场整改;整改完成后进行复评及复检工作;复评复检合格后出具消防安全评定报告直至通过专家评 审并取得建筑消防准予使用得所有内容。3、评定依据: 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; (2)《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 留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》(内建质[2021]155号); (3)《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》(呼政办字[2022]55号); (4)呼和浩特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《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(评定)工作指南(修订)》的 通知(呼住建字发〔2024〕217号); (5)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;4、成果要求 (1)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评定程序及评定方案报告,并应对建设单位进行说明。 (2) 出具完整、准确及符合消防整改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消防评定整改意见,纸质文件一式4份,电子文件1套 。 (3)出具合格的《消防安全评定报告》(评定报告应包含消防设施检测内容),并通过属地行政主管 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,协助取得消防准予使用文件。纸质文件一式12份,电子文件1套。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(不包含甲方对本项目的整改时间) | 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; (2)《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 留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》(内建质[2021]155号); (3)《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》(呼政办字[2022]55号); (4)呼和浩特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《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(评定)工作指南(修订)》的 通知(呼住建字发〔2024〕217号); (5)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 | 2,048,000.0000 |
李*、张*、李**、马*、赵**(采购人代表)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:
1、中标(成交)服务费=收费标准×80% 2、收费标准:① 服务类500 万元以下:中标(成交)总金额×1.5%; ②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,超出1万元的按①计算标准收取。 3、本项目代理费以项目中标(成交)总金额为计算依据向中标(成交)供应商收取。
代理服务费金额:
合同包2(消防安全评定): 2.4576万元。收取对象:中标(成交)供应商。
七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无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1.采购人信息名称:内蒙古财经大学
地址: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
联系方式:5300330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:磐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金宇新天地F座607、608号
联系方式:0471-6381580
3.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:任斌、王达
电话:0471-6381580
磐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29日
相关附件:
消防安全评定及消防设计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.pdf 合同包2: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(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).pdf 相关公告 字号 打印